9月1日,在北交所宣布设立两周年之际,为全面推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下称“北交所深改19条”),从总体要求和目标、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稳步推进市场改革创新、全面优化市场发展基础和环境以及强化组织保障五大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全面、系统的意见。同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首批八项具体改革创新举措 。其中,北交所发布投资者适当性、上市条件执行标准、转板、发行底价、做市交易、融资融券等七方面举措,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
北交所首批八项改革创新举措
1.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资料图)
明确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投资者申请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时,各证券公司不再核验投资者证券资产和交易年限。2.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
明确发行条件中“已挂牌满12个月”的计算口径为“交易所上市委审议时已挂牌满12个月”,允许挂牌满12个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挂牌后直接申报北交所上市。3.优化发行底价确定方式
调整信息披露要求,不再要求发行人提前确定发行底价,发行人可将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4.优化转板安排征求意见
就修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指引》向保荐机构、上市公司等经营主体征集意见建议,后续将根据意见情况抓紧完善,进一步顺畅转板机制。5.优化做市交易制度安排
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细则》及其配套业务指引,提出鼓励做市商积极参与市场的若干安排。6.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扩大至全市场
自9月11日起,将全部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股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同时明确新股自上市首日起自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7.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删除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要求。8.配套完善扩大做市商队伍相关安排
发布了《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引入更多新三板优质做市商和积极开展北交所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参与北交所做市。*上述资料来源:北交所,毕马威分析
本次改革多措并举、环环相扣,势必对市场及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一、提升市场流动性,增强资本市场活跃度
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有望激活更多潜在投资者,扩大买方市场参与者; 优化做市交易制度安排,扩大做市商队伍,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 ,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增量资金流入,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北交所深改19条”对于机构投资者的扩大也进行了多项安排。如:引导公募基金加大北交所投资力度,支持有关公募基金产品的注册和创新;引进中长期资金,畅通社保、保险、企业年金等入市渠道等。
影响分析
随着这些措施落地,北交所投资者队伍将持续扩大,市场流动性及企业估值有望得到提升。
二、增强制度包容性,支持优质企业登陆北交所
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 整体上缩短了上市流程的时间长度,进一步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支持力度。 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 便利于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灵活选择融资时点和规模,增强新三板与北交所之间的制度协同,进一步加强了多层次市场的互联互通。影响分析
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提高了北交所制度的包容性,能够为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增强了北交所对优质中小企业的吸引力。
三、畅通转板预期提升优质公司估值
本次改革发布通知, 就修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向保荐机构、上市公司等经营主体征集意见建议 ,后续将根据意见情况抓紧完善,进一步顺畅转板机制。
影响分析
转板机制的通畅,将有助于促进北交所估值水平向科创板、创业板靠拢,预期将有助于对北交所优质企业估值和流动性的提升。
此外,北交所表示优化发行底价确定方式。调整信息披露要求,不再要求发行人提前确定发行底价,发行人可将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进一步提升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促进一二级市场平衡发展。
毕马威观察
北交所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自设立以来不断发挥其改革试验田作用,通过持续制度创新对于提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逐步起到重要意义。经过两年的建设发展,北交所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进入“200+时代”,市场逐步迈向规模、功能双提升的关键时期,一系列改革措施预期将在下半年密集出台。随着北交所高质量发展进入加速期,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将会更为强大。中介机构作为对接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必要环节,责任变得更加重大,毕马威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坚守质量标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护航资本市场稳健发展、服务实体经济量质双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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