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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的令》,明确提出2023年全省要确保完成林分优化提升20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00万亩,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面积415万亩。同时,广东全省每个市、县应至少建设一个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全力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具体来看,总林长令要求,广东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造林绿化、城市绿化和乡村绿化,提升山体林分质量和城乡绿化品质,全面打造自然保护地和城市绿地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山地公园、郊野公园、植物园等建设,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沿海防护林和古树名木保护建设工作。
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林长令还提出,各地要适当调整和完善先造后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等政策,并优化和完善用林用地、森林采伐、项目招投标等政策,探索设立林权收储机构,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此外,为推动各项行动落实到位,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高水平建设林分优化林相提升样板点、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油茶产业和竹产业基地等。其中,市、县两级林长要建立挂点挂片联系制度,靠前指挥,建设示范点。
广东省林业局公布数据显示,目前广东全省已设立各级林长97372名,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
广东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是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全省林业部门要利用林长制牵头抓总,重点实施“六大行动”,提升林长履职、林业体制机制创新、林业现代化治理和资源保护监管等四大能力,增强经济、社会、文化三大综合效益,全力推动广东省林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关键词: 社会资本